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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我肉、喝我血
约6:54-55 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
这段话是耶稣在加利利的会堂中教导众人时所说的,是耶稣教导的一部分,与祂所赐的永生之道有关,祂用象征性的语言表明祂是生命的粮,这与早前祂所行的“五饼二鱼”的神迹紧密相关。
“吃我肉、喝我血”,并不是字面上的意义,真的食用耶稣的身体和血液,而是象征完全接受耶稣和祂为人类所成就的救赎;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人献身(肉),为人流出宝血,吃人子的肉,就是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身,喝人子的血,就是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十字架上流血所成就的一切,人通过信心接受祂的牺牲,就有永生,这是“吃肉、喝血”的真实意义。
耶稣强调,接受祂就是接受永生,并在末日将有复活的盼望,这是基督信仰的核心——透过相信耶稣的救赎,人与神和好并获得永生。
耶稣的“肉”和“血”是灵命的食物,(原文是活的粮),说明基督是人的供应,正如物质生命的身体需要食物和饮料来维持,人的灵命也需要从耶稣那里得着养分和力量,人在领受耶稣的救赎时,也领受了属灵的满足和永恒的生命。
这段经文呼召人在属灵上要完全倚靠耶稣,不仅是知道祂的教导,还要从内心深处接受祂,把祂的吩咐和教导,像吃喝食物一样吃下去,与祂建立亲密而分开的关系。
基督徒擘饼聚会,有预表的意义,在圣餐中,饼和杯象征耶稣的身体和血,提醒信徒,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之工。
这段话虽然在当时引起许多人的不解,甚至使一些人离开耶稣,但它揭示了信仰的深层真理,唯有通过耶稣,人才能得生命,并与神永远相连。